首 页    本院动态    检务指南    检察文化    队伍建设
当前位置:首页>>新闻中心>>反腐预防
山东省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李玮决定逮捕
时间:2024-11-15  作者:  新闻来源:  【字号: | |

山东省政协原常委、经济委员会原副主任李玮涉嫌贪污、受贿一案,由山东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,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。日前,山东省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贪污罪、受贿罪对李玮作出逮捕决定。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。

[责任编辑: 朱晓然]


 
本院简介
领导班子
职能机构
荣誉室
检察长信箱
举报与互动平台
法律文书公开
重要案件信息
检务公开
微博二维码
   
版权所有:乌鲁木齐市达坂城区人民检察院
地址:乌鲁木齐市达坂城区达坂城镇田园路1号 电话:0991-5919253
技术支持:正义网 京ICP备10217144号-1
本网网页设计、图标、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、摘编或建立镜像,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。